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局党组决策部署,聚焦主责主业,压减商标注册周期,根据《关于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压减工作方案》,自2021年9月29日,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“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”,调整为“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”,期满未缴纳的,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。
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
温馨提示:以上就是关于“通告|关于商标申请缴费期的调整”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,欢迎点击构卓知识产权的顾问进行咨询,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。
上一篇 国家知识产权局:依法驳回“杨倩”“陈梦”“全红婵”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,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?
下一篇 小米败诉,拿不下“MiPay”商标?
上善黄金与金雅福集团签署商标许可协议
荣耀Magic8影像升级,相关“夜神”商标已布局!
娃哈哈或启用新品牌“娃小宗”应对商标风险
千禾味业回应“千禾0”商标无效传闻
娃哈哈将更名“娃小宗”,已提前注册商标!
商标成功案例丨“昊迪实业及图”商标驳回复审成功
华为申请注册“有为青年”商标
比亚迪申请注册全民智驾商标